·首页泰州科技政策法规 → 新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答

新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答

2008年8月22日 通讯员:科技局 来源:信息中心 阅: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
1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? 
       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(拥有可以是购买、收购、开发),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 
1、产品(服务)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; 
2、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; 
3、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; 
4、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; 
5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其他条件。 


2、新税法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有哪些优惠? 
      在一个年度内,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免征企业所得税;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 
3、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? 
     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摊销。 


4、对创投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? 
       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,可按其投资额的70%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,当年不足抵扣的,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。 

更多有关"新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答" 的相关消息

  • 上一篇:加强科技培训 促进农民创业就业
  • 下一篇:泰州市知识产权局、公安局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
  • 相关报道

    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
    ·国家级泰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
    ·关于印发国家级泰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的通知

    江苏科技成果网 南通军民两用技术转移网 泰兴科技 靖江科技 海陵科技 姜堰科技 南通科技信息网 兴化科技 上海科促会 泰州科技110